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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個月,怎麼領?
老陳42年次現年60歲,一生從事營造水泥工作,因屬無一定雇主,勞保投保於職
業工會,(假設勞保年資有33年),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3,900元,請問勞保一次請領
老年給付為多少?又如果他想領到最高50個月,該什麼時候退休?退休後可否加入國
民年金?
答:
因為老陳60歲前勞保年資已有30年,依計算可領45個月,即43,900元×45=1,975,500
元;又如果他想領到最高50個月,而超過15年年資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故只
要老陳逾60歲之年資再有2年半,這2年半就可領取5個月,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
付,就可領到50個月,即43,900元×50=2,195,000元。
或許老陳會有疑問,不是說,逾60歲之年資最多以5年計,應該要投保到65歲才
對嗎?沒錯逾60歲之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對60歲前已有30年資可領45個月的被保
險人來說,像老陳如果投保至65歲,其實62.5歲到65歲期間的年資對領取月數已無助
益,因為在投保至62.5歲時已達最高領取50個月了。
相反地,如果被保險人60歲前勞保年資很短,逾60歲繼續工作加保之年資最多還
可以5年計,例如老李60歲前勞保年資只有15年,那他繼續工作到65歲,逾60歲之
5年年資還可以計算,且每年是以2個基數換算,和前面老陳狀況不盡相同。
月底申請領年金會少領1個月?
老陳聽隔壁的老王講,勞保年金是這個月提出申請,下個月底就可以開始領到第一
次的年金。真的是這樣嗎?
老王講的對大部份的人是對的,但是唯一對在月底退職的人不適用,因為在月底辦理離職退保,因當月均在職在保,當然就不符合勞保老年年金請領的資格,所以成就老年年金條件之日是離職退保翌日才對,由於離職退保翌日已是次月份了,提出申請後,開始領到第一次的年金應該是次次月底了,並沒有少領的問題。舉例5月31日辦理離職退保,於6月提出申請,6月份「第一次的年金」,將會在7月底領到。
那差別在那裡?因為勞保老年年金有展延及減額年金的設計,如果在月底離職退
保,雖然是在次月才符合老年年金請領資格,但也就是因為如此,其年齡計算也增加到
次月(年資差異不大),勞保局在計算年金金額時,會依申請年金之時間點,增給(或
少減給)4%的12之1的金額,相對比前月提早退休請領的金額多一些些。如果你生涯
規劃中真的要在某個時間就領到年金的話,那就要注意到這方面的問題了。
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5 個月 V.S 家屬死亡給付(擇一領取)
常見被保險人死亡,因其投保薪資較低,例如基本工資18,780元(勞保第一級投保薪資)換算其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5個月僅93,900元,此時若其配偶或子女當中有較高投保薪資者如43,900元,應捨棄較低的喪葬津貼,而改以家屬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3個月即131,700元較為有利,但往往情形是不知道而白白喪失掉自身的權益。
以上內容節錄自《勞保。國保年金寶典》李聿著.白象文化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