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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剖析2013九月政爭理在何方
  道理:剖析2013九月政爭理在何方
  2013年,一段監聽通聯記錄,意外爆出令人震憾又匪夷所思的「九月政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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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
 

作  者:李勝峯
類  別:人文科普
出  版:白象文化
出版日期:2014年1月
語  言:繁體中文
I S B N :978-986-5780-44-9
裝  訂:平裝

定  價:NT$300

狀  態: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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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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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序 / 導讀

試  閱

作  者

   
 

◎台灣憲政司法史上最佳教學論證案例。
◎以「九月政爭」為主軸,從司法、正義、人情義理剖析馬英九、王金平的大是大非。
◎解開立法院朝野表決、杯葛、協商議事運作策略,檢討馬王的功過。
◎記取「權力貪污」元首傷害國家體制與人民情感的教訓,照亮國家希望。

從一場政治風暴中,人民慧眼更能看清,政治人物的多種面貌,在真實與虛假之間,如何變幻演出。

2013年9月6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坐上往馬來西亞為女兒辦婚禮的飛機剛起飛,特偵組連發三通「不可錯過」的採訪通知,掀起臺灣政治史上堪稱首見的政治風暴。
議會首長意外遭監聽的通聯記錄,暴露出來的最大問題是關說,是憲政危機,還是醜陋不堪的政治鬥爭?

濫權違法監聽?白色恐怖復活?總統是否說謊?2016大選提前謀略布局?政黨協商是密室的利益交換?內閣制為何比較好?為何有人數優勢的國民黨搞不定立法院?
馬總統究竟還有什麼事沒說?
為何說王金平、連戰才是正港臺灣人的典範?
前立委李勝峯以最沉痛、又肯切的心情,以精闢、中肯、深入的剖析和論證,帶我們進入臺灣政治生態的巷內,追問:馬英九鬥王金平,道理何在?
且聽李勝峯鉅細靡遺為你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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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9865780449.pdf

   
 

道理不會只有一個,共鳴的多寡才是重點

無論什麼時代,世間總有存於大多數人心中的道理;殿堂的用詞叫主流價值,民間說法叫做人情義理。為人處事,不能偏離了人情義理。完全不在乎人情義理,做人叫做無情;當官是酷吏。完全違背人情義理,法律上叫壞人,生活上叫小人。在台灣的社會裡,被批為「無血無目屎(眼淚)的烏賊」,是對違背人情義理到幾乎沒有人性者的形容。很重,也非常傳神。
人情義理帶有極大的個別差異、個人判斷;因此,法律就成為最低標準。犯法一定是不對,必須接受懲處。是否犯法而懲處,必須做一定的正常程序。人情義理(人性),+法理制度(規矩),+程序正義(手段),就構成人世間的道理以特偵組為單位,以檢察總長為主角的揭發案件,必須符合一切的法律規範、法定程序。這是法治社會人民對執法者的最基本要求,它須不同於媒體或政治人物的爆料,必須以經得起檢驗的證據為前題。爆料有時只要捕風捉影就能開始。辦案偵察的標準,當然不同於爆料。既要依法嚴懲,在程序上、證據方面就必須符合嚴格要求,讓受罰者無話可說,並能獲得社會大眾支持。
當總統要以執法機關特偵組的證據,不論進行政治改革、政治作秀或政治整肅,特偵組及其取得的證據就必須經得起嚴格的檢驗。這不是苛求,這只是最起碼的要求。
這次特偵組全然經不起,是否違法監聽的考驗。社會從質疑成為證據上的事實。既是非法監聽,一切事證皆為無效。無效的事證不但無法豎起改革的正當性,連做為鬥爭政敵的素材都難成立。無效的證據,在準備程序庭必被丟棄,難進行司法審理。
馬英九的九月政爭,在我看來,成也特偵組、敗也特偵組。
鬥爭與改革,如太極圖很難涇渭分明。古今中外,以改革之名行鬥爭之實的例子,比比皆是。成敗的關鍵在於這「改革」的訴求,是否契合民心。
改革的訴求,如果讓人民看穿只是投機倒耙,更看穿所謂改革者的前後不一,言行不一、標準雙重甚至是多重標準時,人民就不買單了。如高舉著肅貪大旗,結果被發現自己貪污,改革的箭,就會返回射傷自己。
為何今年九月掀起的事件咸被外界視為「政爭」,不買馬總統「改革」的單?因為此次馬總統的訴求,經不起考驗,難獲人民的共嗚。
要以鬥爭鬥倒政敵時,必須要有引發社會共鳴的訴求,才不致於治絲益棼,愈鬥愈亂,結果一發不可收拾。
要以改革為名,進行鬥爭時,發動者必須在改革議題上經得起考驗。否則在開放的民主社會裡,即刻反彈到自己身上。
九月六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以非法監聽的有限證據,指控王金平院長替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向法務部曾部長、高等檢察署陳檢察長關說,開啟了腥風血雨的鬥爭風波。
馬總統即刻發起「捍衛司法尊嚴」「 這是一條不可跨過的司法紅線」的改革大旗,先逼退曾勇夫部長,接著趁王院長不在國內、無法做回應下,缺席審判。火力全開,展現不鍘王金平無法彰顯改革,不除王金平不足以捍衛司法正義。記者會開完後,支持馬總統者有之,質疑反對的聲浪卻也超出馬英九的想像。為什麼?
馬英九一定感慨萬千:人民不了解我的苦心啊!
馬總統不必埋怨,人民不了解你。最令人擔心的,不是人民不懂你在做什麼,相反的你讓人民看破了手腳。
九月六日特偵組記者會所顯示的內容,暴露出太多太多的破綻。其中以「非法監聽」「總統介入司法」兩項最為社會詬病。非法監聽經過十幾二十天的延燒,已由懷疑成為事實。藉一案取得合法監聽的形式,濫權擴線非法監聽,最後連立法院總機都在被監聽之列。當立法院總機被監聽的事實曝光之後,關說案模糊了,非法監聽成了主題。
非法監聽取得的資料就是非法。假若尚有堅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者,我們只能遺憾說:他生錯地方、長錯時代了。
法西斯獨裁,白色恐怖的時代已一去不返,台灣社會不容許有人以任何理由、任何藉口,讓摧毀民主人權的鬼魅復活。
八月三十一日黃世銘檢察總長將九月五日才會偵辦終結的個案,非法向總統報告。總統沒拒絕,黃世銘給了總統介入司法的機會。一個未終結案子,除檢察一體的體系外,不能向任何人報告,包含總統在內。馬總統從被動地受誘介入司法,到主動地非法召見黃世銘,主動地非法介入司法。更嚴重的是馬總統多次主動電話聯繫黃總長,而有對司法指導(示)之嫌,更是嚴重地介入。所謂關說案,已因總統介入司法,成為政治鬥爭。
馬英九高舉捍衛司法尊嚴的大旗,鍘除王金平以顯示改革。他是以介入司法為手段、以非法監聽的信息為基礎時,他的改革大旗當然舉不起,也搖不動了。人民不會相信這是改革,而是確信這只是鬥爭。
這期間一次又一次出爐的民調,馬英九的聲望一次次地下降,甚至低到令人匪夷所思的9.2% 個位數。
一個在人民心目中已無統治正當性、合理性的馬英九,還不面對人民嗎?
人民此刻心目中最卑微的願望是結束鬥爭,速回常軌。當人民心中已有一把是非對錯的尺時,就順勢回應民意吧!別再用連自己都快不相信、快撐不住的大是大非為藉口,拒絕結束這場荒謬的鬥爭。
是否大是大非,並不是馬總統你說了算,而是由人民心中的那把尺決定。
人民不再相信你說的大是大非,你還能堅持什麼大是大非?
別說眾人皆醉我獨醒,我擔心眾人皆醒你獨醉!
馬總統,再不收手,你連最後擔任總統的合法性都會被挑戰。那不只是你的危機,而是維護當前政局穩定的最後基礎也被拔除了,是國家,也是全國人民的危機。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我既不認同也不支持你,但我也不願看到這樣的危機,更不想被你製造的危機綁架。
你曾在○八年就職演說宣示,你任內絕對杜絕非法性監聽,決不會政治干預媒體,決不會選擇性辦案,更不會干預選務機構。
很抱歉,馬總統,你、你的政府及國民黨一連串作為,完全違背你的四項承諾。你在人民心中的信用卡額度,已經快刷爆了。再說什麼大是大非、無法和解,無法退讓的話也沒意義了。一個已被人民懷疑是否有大是大非的人,人民怎會相信你所說的大是大非。
當人民對於你完全背離宣示的四項承諾,也認為是一件大是大非,對你追究到底,不放手、不鬆口;其結果就是社會、人民與你對撞,並導致你下台之虞。你知道這對政局的安定,潛在破壞有多大嗎?
或許有人會說,李勝峯你對馬英九太嚴苛了,在你的筆下,馬英九好像一無是處。你對王金平又太厚道了、太過隱惡揚善了,王金平絕沒有你筆下所寫的那麼好。
馬英九絕非一無是處。他在處理兩岸及國際外交問題,我給予高度的肯定和掌聲。過去處理ECFA 時,先前與社會的宣傳溝通,簽後與黨籍立委的共識,才能形成社會支持、黨內支持,順利審議,我也給予掌聲。至於服貿協議,我也希望早一點通過;但馬總統及其子弟兵全亂了套。在以司法關說為名的鍘王過程中,表現更是荒腔走板。說他處理得一無是處,毫不為過。
反觀王金平,從政三十多年,豈有萬事皆對的道理?說了,誰都不相信。但就馬英九發動的九月政爭中,王院長的表現,絕對是瑕不掩瑜;至少比馬英九好太多、強太多了。
這本書並不是馬英九、王金平的一生功過評傳。
以九月政爭為主軸針對馬英九、王金平的評論;有時間、空間、有項目。一事歸一事,別混其他事。
就政治理念的光譜來,我原先認為,我可能較接近馬英九,較離王金平。○八年馬英九上台之後,在憲政,在兩岸的理念上現實化、媚俗化,馬英九與王金平及其他檯面上政治人物,明日之星,也沒有太大的差異。
馬英九以「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而祭起改革大旗。我冷眼旁觀了數天,我的知識價值、政治經歷、政治認知,都明白告訴我:這絕對不是改革,而是一場以「改革」為名、鬥爭為實的政爭。整個過程粗暴、粗魯無比;更重要的是,我想不通馬英九為什麼?急什麼?我和許多有智慧的朋友討論,大家也看不懂為什麼?急什麼?但大家對這樣發展難以預測,都很焦慮。因此,我試圖分析馬英九為什麼、在急什麼的道理。
民調反應一篇又一篇地出現,馬英九總統的聲望一次又一次地創新低。顯然人民也看出,這是以「改革」之名進行的鬥爭。而且,大家都被馬英九的狠勁,嚇了一大跳。
民意也反映出一個「道理」,政治無論如何殘酷鬥爭,都不能把做人的道理給毀了!畢竟這個社會是溝究人情義理的。
關說,是一個民意代表避不掉的問題。
關說?關心?溝通的分際確實很困難。但困難中,仍有它的分際。我以自己擔任立法委員的實務經驗,提出兩個絕對可構成關說案的事例,供大家評斷褒貶。
我也以過來人的身分,替大家解開立法院運作,尤其是朝野表決、杯葛、協商或戰和,交互運作的議事策略;從中可明白執政黨擁有人數占優勢、戰鬥力卻成為弱勢的癥結與責任歸屬,據此檢討王金平院長與馬英九主席的功過。
更進一步地探討立法院使用警察權的是非與對錯。是排除議事障礙的萬靈丹呢?或是扼殺國會議事的絕命丸?
協商?為何會有制度化的協商?在什麼樣的情境,才會產生功效,不致出現反效果。……這都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不用理論與高調,全以務實運作,讓大家看懂立法院增進議事效率的門道,而不是人云亦云地趕熱鬧。
我非常明白,此刻出這本書必然引起爭議。
若能對當前的亂局達到揚湯止沸的作用,有爭議又何妨。所有的爭議與責任皆由我來承受。我更明白,這是一本出版就必定會得罪人的書。在我政治生涯中,為道理得罪人,從來不是什麼新鮮事。
聽說李登輝先生私下感嘆說:「台灣囝仔,這一個尚(最)會戰,為何要站那一邊(非主流)」這是我對事理、不對權力的選擇。
我也相信,包括馬英九在內,不少我熟悉或不熟悉的藍軍朋友,在看完這本書之後,可能也會質疑:「李勝峯怎會站在王金平這一邊?」李勝峯只會選擇道理、不會選人靠邊站。「務實」一點,當年靠李登輝,現在要選馬英九才合算。為道理,當年選非主流,此事支持王金平。
陳水扁當上總統,看到總統的權力可以獲取無數財富,無法抗拒金錢的誘惑而貪錢,我稱它為金錢貪污。
馬英九當上總統,發現總統的權利可以多麼地巨大、有用,同樣地也無法抗拒權力的誘惑而貪權,我稱之為權力貪污。
一個貪錢、貪污的總統,曾讓台灣社會痛心痛苦不已,禍害也一直至今。現在,我們必須記取有權者貪,對國家的傷害。
防微杜漸、防患未然,若因九月政爭,而遭受挫折的馬英九,真正了解到權力的貪污也是一種貪;不論貪錢、貪權,都是傷害國家體制和人民情感!進而記取教訓,並於爾後的任期拒絕權力誘惑,節制自己的權力,對程序正義有所堅持,親賢臣、遠小人。那麼,還來得及,國家還有希望!
曾勇夫、黃世銘為何同官不同命?
曾勇夫被逼辭部長,成為馬英九鍘除王金平的祭旗牲禮;黃世銘則被保護,確保馬英九鍘除王金平是關說有據。
馬英九這樣做有道理嗎?
從八月三十一日馬總統介入司法起,整個過程有太多沒道理的事,卻都臣服於有權者發動的鬥爭之下。
整個事情發生,有諸多道理埋藏於吵吵鬧鬧的帷幕內。所以,我用「道理」二字做書名。我始終相信,道理不會只有一個,也不會只有一面;因此,共鳴的多寡在於:「自己說自己對」或「我說了別人認為對」。請看看我寫的,再決定我說的對不對。

李勝峯
民國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初稿
民國一○二年十月七日修稿

   
 

〈報告馬總統〉

報告馬總統:
八月三十一日黃世銘向您報告舉發王金平、曾勇夫、陳守煌等人關說的事證,通通經不起檢評會的調查,您知道吧!用一句俗話說,您被黃世銘誆了,呼嚨了!
黃世銘說:林秀濤檢察官六月二十七日只調卷,沒閱卷即出國旅遊,七月二日才簽結不上訴。王、曾、陳三人在六月二十八、二十九日密集會商連絡關說事實。您聽了很氣憤,決定站出捍衛司法正義。
檢評會調查的事實,林秀濤六月二十七日下班前已簽結不上訴,且往上呈送核閱後出國。陳守煌檢察長七月一日簽准。既然六月二十七日已簽結不上訴,六月二十八、二十九日王、曾、陳在關說什麼?有什麼好關說?
報告馬總統:
黃世銘不是調查不力,就是刻意陷總統於不義。否則只要一調卷,即可知林秀濤何時簽結,陳守煌何時簽准。為何這麼簡單的功課都沒有做好呢?你再支持他留任,我們對他辦案的品質完全失去信心,人民也會再度懷疑您的識人之明。
報告馬總統:
您接受亞洲週刊訪問說,您不後悔控訴王金平的關說案。你可知道向您舉發關說案的黃世銘總長,因這件舉發案,已被您為落實司法改所組成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定下七大罪狀,並建議撤職處分。您最該後悔的應該是,誤信黃世銘的報告,甚至您還幫他先除去一向為您賣命,為您立下汗馬功勞的曾勇夫部長。到今天你真的還不後悔誤聽、誤信黃世銘的報告?
報告馬總統:
您可知道檢察總長,因此案而被監察院、檢評會、法務部調查,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正審理中,檢評會更將調查結果送監察院再彈劾。這麼多的機關都在調查檢察總長,他還值得您支持嗎?!
報告馬總統:
檢評會的調查確認了曾勇夫部長沒有向陳守煌,更沒有向林秀濤關說,但他在九月六日當天就被逼辭職了。面對這樣的事實,您應向曾部長道個歉,給個說法吧!至少召見一下曾部長,說一聲:「被黃世銘矇了。」我相信,以曾部長的為人他會相逢一笑泯恩仇的,也讓社會看到總統您是非分明的標準。
報告馬總統:
你知道嗎?林秀濤原本以擔心「被懷疑和被告有利益關係」為由要上訴,這就是濫權上訴。陳檢察長再提醒林秀濤檢察官,而讓林檢察官詳細審酌整份判決後,林檢確實也認為判決毫無違法之處,簽結不上訴,檢評會同樣認定不上訴絕無違法之處。在這案子裡,究意因王、陳兩人的提醒卻說成「關說」是重點?或因此提醒而遏止了一項濫權上訴?馬總統,哪一項才是重點?馬總統,當你仍要嚴厲抨擊關說時,你又如何面對因「關說」而被遏止的「濫權上訴」?!
報告馬總統:
立法院曾做下:「為防止檢察官濫權上訴,建請法務部高檢署相關單位,應就上訴情形,定期向立法院提出改善報告」的決議。
法務部於一○二年一月十五日函示各檢察機關:「審查一、二審之無罪判決,如認其認事,用法確無違誤,並無上訴必要,應即不提起上訴」。
沒有個案,如何提醒?有了個案,才有可能在發生濫權上訴之虞時,有具體事項的提醒,且王院長、陳檢察長提醒有據,何錯之有?硬要無限上綱到為個案關說,太沉重了!
報告馬總統:
有長官對部屬說:「不論是誰,就算XXX也一樣,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我們絕對要做到勿枉勿縱。」你不會覺得這句話有問題吧!
有民意代表對政府官員或司法人員說:「非法當然不行,XX人的XX案子研究一下,若合法、合規或不違法,能幫就幫人家吧!人在公門好修行。」馬總統,您應該也不會覺得這句話有問題吧!
王金平對陳守煌(大意):「立法院通過決議非常關心濫權上訴的問題……這個案子如果沒有判決違背法令的情形,不要隨便找個理由,然後就隨便上訴。」
陳守煌對林秀濤說:「自己依法辦理,如果可以,無罪不必硬要上訴。」林秀濤回應:「要不要上訴,我還要調卷,看了判決才能決定。」然後他們之間再沒有任何互動。為什麼他們這樣說就成了關說呢?或許您會說,王金平是立法院長不同於其他人,更何況他是替在野黨大黨鞭關說。
報告馬總統:
檢評會的報告,將王院長「關說」一事定調為:「以個人身分請求陳守煌檢察長,非以院長身分、職務施壓於陳檢察長。」是個人王金平先生,不是官職王金平院長的身分。檢評會的報告權衡調查的事實,間接告訴馬總統,王院長或有瓜田李下之嫌或可批評,但罪絕不致於要拔除王金平的院長、立委職務。
報告馬總統:
報告馬主席,您的立法院長同志,順水人情替反對黨大黨鞭向高檢署就已無罪判決之案傳個「勿忘枉勿縱,勿濫權上訴」的提醒,是勾結?或做個將來朝野協商的好人情?說勾結要有證據,否則指控太嚴重。說讓反對黨欠個人情或許較近人情義理吧!這一段可能是您最不服氣也最不能同意,但多少政壇實務工作的人,大都有這樣的看法,或許也值得馬主席想一下吧!
報告馬總統:
檢評會的調查和台北地檢署調閱陳守煌的通聯記錄,發現王金平院長沒有一再與陳守煌連絡,陳守煌也從未主動回電話給王院長。間接證實王、陳兩人只是把該提醒的話說完之後就結束了,絕無任何積極作為。馬總統,他們兩人只盡到「人情事理」,絕不願踩上司法紅線,你同意嗎?
報告馬總統:
當您引用檢評會對王金平涉及關說的調查報告,以證實您抨擊王金平院長的關說有理時,你一定要注意兩件事:
一是要談王金平的關說,絕對不能漏掉檢評會對黃世銘的七大罪證指控及撤職的建議。當您對黃世銘的罪狀表態之後,依同樣的標準批評王院長的關說,人心才會服啊!馬總統,我們都在看您如何處理被多機關調查、被建議撤職的黃世銘。
其次檢評會認定王院長、陳檢察長關說的標準是:「只要說了之後,受託人有可能會做出違法的可能,那怕受請託者仍依法辦事,沒有做出違法之事,就是關說。」依照這個標準,只要「開口」了,就算「關說」。請問總統先生,這只是在此時、此刻、此案僅適用於王院長、陳檢察長二位的個案?或爾後無論何人一體適用的通案?位居總統高位,面對成千的民意代表、數十萬的官員及您自己曾有的「關說」案,請總統也給個指示,好讓他們遵循!
報告馬總統:
檢評會的調查結果是七、三開,輕輕打了王金平、陳守煌三個屁股,為的是要平衡黃世銘的七大罪狀,您同意嗎?或您看出來了嗎?我相信以您的政治閱歷及總統、黨主席高度應可一眼看透,只是您願不願意說開罷了!
報告馬總統:
其實檢評會的調查報告,用心良苦地替您解決九月政爭以來難解的困局。整個報告指出,黃世銘檢察總長以「七項違法亂紀」為手段,向您舉發的關說案,可以擬為「烏龍舉發」。既是烏龍舉發,你當然可全身而退了,因為罪歸黃世銘了!又結論出王院長以「個人身分請求」「非院長身分職務施壓」,而陳守煌、林秀濤是未依規定登錄,所以王金平縱有瓜田李下之嫌應受批評,卻不必也不宜以撤銷黨籍之霹靂手段,開除王金平的立委與院長職務。
報告告總統:
十位您認識,也是您支持、賞識、受推薦聘請組成的檢評會,已為您做好END的準備,該可以上台謝幕了。然後馬、王再度攜手為國家為國民黨打拼,當前國家、國民黨需要你們兩位和衷共濟、誠心合作,打破當前施政的悶局,帶給人民有感的希望。距七合一大選還有一年,二○一六大選還有兩年,還來得及,這是我和很多很多過去曾是您的支持者,最衷心的期待!


〈光天化日,憲政飲泣?──請教於胡佛院士〉

一○三年一月七日,監察院依檢評會針對黃世銘撤職建議,召開彈劾懲處。同一天,台灣憲法權威之一,胡佛教授從憲法觀點撰文投書於《中國時報》,聲援黃世銘。監察院開會當天,就有護航黃世銘的監委,引用胡教授「檢察總長要向總統負責」「檢察一體包括總統在內」的論點,證明黃世銘向總統報告為偵查中的個案,不涉洩密。
又引用「特偵組為何不能透過立法院總機,合法監聽不合法立法委員的通訊」「一位潔身自愛的立法委員,又何懼特偵組的合法監聽呢?」之論點,聲援黃世銘監聽國會是合宜又合法。
胡教授文章刊出時間,是否有安排的巧合?我不敢論斷。依我過去閱讀甚多胡教授的書籍、文章及其一貫高掌的「自由派」立場,我很難理解他改變立場、觀點的歷程和理由。
於本書再版送印前夕,特提筆為文就教於胡教授,您的後輩李勝峯,說的有沒有道理?符不符合當年您的教導內容?敬請賜正。

假設檢察一體也包括總統在內,總統不但可以指揮檢察官辦案,檢察官就偵辦中的案子也可以向總統報告,這會是一個垮掉的憲政體制。
胡佛教授是我ㄧ向景仰的憲法權威,但為何能從當前的《中華民國憲法》,得出「檢查總長要向總統負責」「檢察一體包括總統在內」的結論?已夠駭人聽聞,更在文中強調「特偵組,為何不能透過立法院的總機,合法監聽不合法立法委員的通訊呢?」「一位潔身自愛的立法委員又何懼特偵組的合法監聽呢?」結論為「不法不能拒絕合法監聽」。監聽的重點不但要求形式要件合法,更必須符合監聽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民隱私權的前提下,授權偵辦單位,在窮盡一切偵辦手段都徒勞無功之後,才藉由監聽進行。《監聽法》絕不是授權偵辦單位無限擴線監聽的空白支票,任其胡為。
監聽,尤其監聽總機,稍一不慎就會傷及無辜、迫害人權。尤其在民主國家,絕無任何理由可以為監聽國會總機尋找其合理性、合法性及正當性的說詞。法務部尚知以「烏龍監聽」來淡化其非法、不當監聽,更何況是憲法權威的您啊!
當年您教導我們,如何對抗不公不義的國民黨白色恐怖政權的統治論述,今天為何會有「沒有不法,怕什麼監聽」這種極為保守且不合時宜的論點,實在令人不解?
至於「檢察總長向總統負責,總統包括在檢察一體」的論述,絕對經不起憲政基本ABC的論點檢驗。因為這種論述「總統以憲法之名,藉監督為由公然介入司法檢察體系,指揮辦案。檢察官也可以以憲法之名,將偵查中的案子,直接向總統報告」,為總統公然介入司法找到正當性,其結果必然破壞法治,這樣的結果必回到當年您在大學論壇上,批評的國民黨戒嚴體制更戒嚴。當年您教學、演講、著作的內容,我們都聽過、拜讀過,當然會記得並且拿來比對,但卻出現今昔的差別!
曾被批為不適任的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公開回應「我不會去向總統做報告」。這是陳聰明違憲?或他雖被批為不適任,但尚知緊守了憲政分際?!

以上內容節錄自《道理》李勝峯◎著.白象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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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勝峯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立法院委員、政大副教授、新黨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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