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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
 

作  者:賀德芬
類  別:未分類
出  版:白象文化
出版日期:2017年6月
語  言:繁體中文
I S B N :9789863584810
裝  訂:平裝

定  價:NT$400

狀  態: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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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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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序 / 導讀

試  閱

作  者

   
 

跨越30年時空,紀錄賀德芬教授在人生各時期盡其在我的生命歷程!

八○年代開始,賀德芬教授即走出學院的高牆,以知識分子的鐵骨錚錚投身各項社會改革運動,不畏任何主流立場,捍衛心中理念,有所為,有所不為!

本書收錄賀德芬教授自八○年代起陸續發表之文章,包括緬懷師友與學生時代的抒情散文、為書籍刊物所寫的序言、針砭人物與時事的評論、台大教育改革的發聲、電基會期間的軌跡,以及南華任教時的作為等等。

身為一位學者、高等教育改革先驅,賀德芬教授一本赤忱的站在為教育、為學生的角度,提出個人的反省與思考,以及不肯退縮的建言,這些內涵化為筆下豐富的生活紀錄,也因此留下台灣某個時期、某些事件的精彩片段。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
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9863584810.pdf

   
 

我的第二人生──做一個普通讀者

普通讀者,不同於批評家和學者。他讀書,是為了自己高興,而不是為了向別人傳授知識,也不是為了糾正別人的看法。──Virginia Wolf《普通讀者》

我有時夢想著,在最後審判的那天,那些偉大的征服者、律師和政治家前來接受他們的獎賞──王冠、桂冠或英名鐫刻在不朽的大理石上;萬能的上帝看到我們腋下挾著書走近時,祂轉過身來,不無欣羨地對彼得說:「瞧,這些人不需要獎賞,我們這裡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給他們,他們一生愛讀書。」──Virginia Wolf〈我們應當怎樣讀書?〉

西方文明,可以說是建構在希臘精神和希伯來精神的交互影響,向前遞嬗演進而形成的。希臘思潮也就是酒神精神,熱情感性、崇尚自由,著重現世歡樂,敢於行動,並欲藉此建立美好世界的人道主義精神。而希伯來思潮則是基督教精神,強調人類的罪惡,警告最後審判終將來臨,因此講究理性,禁慾苦行,追求理想,期待來世,最終的意義在實現愛與正義的國度。

雖是西方的思潮,中國傳統文化或依歸於儒教精神,或盛行法家治理手段,以及並不當道的道墨思想,同樣在指導著中國人的處世哲學和生命態度。縱使東西文化起源不同,淑世博愛的目標依然殊途同歸。

如果,我們把人世間的人、事、物也循著文化發展的軌跡來鑑別,也頗能悟得其中況味。
回顧我這一生,似乎就是在這兩種特質中游移、掙扎著。

法律,絕對屬於希伯來精神的產物。務實、精準、理性,字斟句酌,一絲不苟,處處居於上位指導著俗世。我年少時懷抱著守護社會正義的淑世理想,一頭鑽進這個領域,再無回頭路。所幸,我還有些自知之明,以我的情感飽滿卻衝動魯莽;思緒單純卻行事率性;是非分明卻愛行俠仗義的浪漫個性,絕對做不了案牘勞形,終日只能依法審理車禍、傷害、債務、離婚官司的司檢,也做不了孜孜牟利,無從選擇當事人的律師。只有老老實實待在學校做了學者。

做學者的獨立、自由、自主的確合乎我的脾胃,本性中,負責求好的精神不變。對「春雨知時節,潤物細無聲」的教書工作也能勝任愉快,學生總說坐在我的課堂,可以如沐春風。但,終覺是法律系的異數。我和正統、主流的法律人隱隱約約地有些扞格不入。我常自喻是隻失群的孤鳥。

要命的是我自己的天真近乎愚騃,竟把行俠仗義當成了法律人的天命!是的,行俠仗義,星雲法師就曾當著眾家弟子面說我是「俠女」!

自美國讀書回來,開始參與外界的事務,從推動著作權開始,便是一條不歸路。野百合學運、大學自治、課程自主、校長民選、軍訓退出、媒體觀察,到紅衫軍抗貪,在私校搏鬪……樣樣都是和巨無霸般的勢力抗衡,像極了和風車惡鬥的唐‧吉軻德。但我面對的不是虛無的想像,而是真實的社會。

吉軻德是個神經病,莫非我也是?

吉軻德是故事書看多了,一心要仿效浪漫多情的騎士,行俠仗義、濟弱扶傾,做出許多荒誕無稽的蠢事,落得狼狽不堪,遍體鱗傷。西班牙作家賽萬提斯在希臘文明淪亡的黑暗末期寫下這篇傳奇,正是點燃文藝復興的火種,重啟崇尚理想、熱情奔放,勇往直前的希臘精神。

而我,血液裡流著希臘精神的基因,在希伯來的國度裡橫衝直闖,到最後,上蒼還讓我走出理論世界,親身體驗司法的真相,通過在私校的試煉,成就我獻身作為一個純粹的法律人的熱血和夢想,圓滿我年少時的初衷。這是何等的恩寵!我只能高聲歡唱!叩頭謝恩!

法律人的一生,再無缺憾,自豪終究沒有成為逃兵!我將所有的法律書籍送回我一生安身立命的台大安頓,從此了無牽掛,正式宣告我的法律人生命壽終正寢!

日換星移,結束了法律人的一生,卻還有或長或短的餘年,必須完成。

秉持希臘精神,熱愛生命,追求完美,不能虛擲一分一秒。餘下的日子卸下負擔、沒有責任、不用學習、擺脫俗塵、不求效益、沒有目的……那才是最精華的黃金歲月!從此,一生中的第二生命,要較古希臘人還豐富,更精采。

話來輕鬆,然而何處追求?如何營造?

我四處尋覓,迷惘多時,先是基於好奇,勇於嘗試。崑曲、飛天舞、書法、古琴、太極、中醫……無一不努力學習。然而,資質魯鈍。老來學藝,作為興趣、修養尚行,卻無一能修鍊到能成為我第二生命的價值。幾經琢磨,靈光乍現,就在燈火闌珊處,有我與生俱來的生命的意義,那就是讀書,做一個吳爾芙定義的普通讀者。

讀書,從識字時起,就是生命中緊密結合的一部分。只是,越長大,越社會化之後,讀書的取向也就越功能化。或為增進自己的知識,或為考試,或為工作需要,或為驕其朋儕,或以之營生。當摒除了這些雜質,只為愉悅自己而讀書後,彷如直入仙境,純粹精妙,實在無可比擬。

我最愛慕的作家木心,曾精闢的比喻少年讀書猶如隔窗觀月;中年人讀書是在陽台賞月;老年人讀書則如在山頂玩月了。這樣的體會,的確到晚年更是深刻。一部《紅樓夢》,不同年紀的人閱讀,自有不同角度、不同感受,不同的評價。所有的文學作品,再三咀嚼,也是在歷經人世滄桑,遍遊勝地後,而能同聲哀樂,感同身受,並可與書中人物交心對話。且從我如醍醐灌頂,有此醒悟後,對書的倚賴已臻痴迷化境,終日手不釋卷,與書為伴早已不知孤寂為何物,何論世俗塵囂?

這本集子中的文字,是我在做為法律人的生涯中,或是社論,或是專欄,或是專文,陸陸續續發表在報刊、雜誌及後來發展出的部落格上的。風格迴異、性質不同、長短不一,剔除掉已不合時宜的大部分,勉強編輯成冊,做為生命印記,也總結我的法律人生。從今爾後,不論所餘時日的長短,我將品味著做一個普通讀者的第二人生,讓終生貫徹希臘精神,了無缺憾!

   
 

給我親愛的學生們──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親愛的同學們,大家收信平安,暑假愜意!
我們師生從學期開始,就共同期盼著暑假的來臨,這是我們難得的共同心願,有夠美好的。可是在享受盛暑的快意、放縱和自由前,我們卻還得同時面臨分數的苦惱耶!
評分這件事,我的焦慮,絕不亞於你們。因為還少了學生獲得高分的那份喜悅,只剩下單純的煩惱。我好想與人為善,皆大歡喜,下學期又可以奪得最受歡迎課程的寶座,豈不快哉?何況多給分數又不花本錢的,給學生快樂,為你們的將來儲備更有利的條件,不也是一個做老師的天職?
偏偏,我生就異骨,缺乏做一個大好人的美德,凡事我喜歡黑白分明,是非清楚。給分,不就是得「評」,不就得分出高低上下嗎?每個人都95、98的,那還有啥意思,對從不缺席、用功勤奮的學生,豈不要用200分,才能表達我對他們的愛意?所以,上學期,我還是斟酌又斟酌,狠心的一口氣當掉了一票子人。
請千萬別怨我是殺手,我的心可也在淌著血哩!真虧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剛判決大學二一退學的規定,缺乏法律依據,是不合法的。雖然大學校長們都氣急敗壞,馬上扣上大學自治的帽子(想當年,還沒幾個校長會支持大學自主的革命哩),我則是心安多了。至少我不是間接殺了伯仁的那個劊子手,對苦苦哀求因這一科不及格,會被二一的俊男美女,我也可以將罪惡感的重擔放下,坦然面對了。
還有同學搞不清楚,是怎麼被當的,考試當場就有人睜大眼睛,以純潔無辜的口吻,問道:「老師!怎麼總分只有六十呢?」也有寫伊媚兒來問:「是不是有什麼臨時考,而我不知道的呢?」「老師可否手下留情,有點補救的辦法呢?」
我雖無限同情,卻必須鐵著心說:「對你,那真是不幸。這學期來,不只有臨時考,而且還考了四次。」其實,也算不得考試,只不過利用下課前一點時間,要同學寫些心得或意見而已,可作為調整上課內容和方式的溝通,當然,一石二鳥,也算是上課記錄了。和大家說好的,每次算十分,所以大考就只剩六十分了。
想當初,大家搶著要修課,為了教室容量,不得不想盡辦法勸退,還有學生吹鬍子瞪眼睛,說侵犯了他的受教權,那種求知的認真態度真讓我受寵若驚,大受感動。
我打從心底清澈理解,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分數。沒有不在乎的,希望高分、公平,是一般要求;起碼要能在混水中摸得到魚。短短的一學期,十五、六次,兩百多人的課,交報告,太容易,網站裡,有印不完的精闢論述(有一年,有個學生把我寫的一篇社論一字不漏的當報告繳了來);憑一次考試,埋怨太過機運,不能公平的顯現實力。當然,我絕不考慮以有沒有買書做為量分的標準,那太有失師道了。最後,我們採用的方式,就是一次大考加四次臨時意見。
四次耶!不是一兩次,你恰巧倒楣而已。如果你連這樣的上課和計分的方式都不知道,我不能推測出你上過幾次課,或許一次都沒有來過吧?
說起從不來上課,今年更是無獨有偶,我還有另一件巧合、奇聞。有一天,我正從研究室下樓,迎面上來一位中年男子,問我:「請問,某某老師的研究室在哪?」
咦,他找的不正是我嗎?我和人有約嗎?真有失憶症了!雖然不認得此人,但,常常也有社會上的民眾,不請自來找免費的法律顧問,或誤以為這裡是監察院來喊冤的,所以也不足為奇。
再問他:「你找某老師有事嗎、有約嗎?」「喔!我是來繳報告的,聽說今天要做課堂報告,我先交了來!」(其實學校已經停課了!)
「喔!那你不認識我嗎?我就是某老師!報告要做課堂講述才算數,你從沒上過課嗎?」
他的惶恐,可以想像。
「我上過課,不過都坐在最後面,看不真切老師的樣子。」
只有嘆氣,我實在太平凡、太沒魅力了。那不過是個四、五十人進修班的課,個個是社會人士,必須分組做專題報告,大部分人,我都認得。即使,是在國父紀念館上課,做學生的怕也少有連老師長什麼樣都不知道的吧!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你們來不來上課。上課,若是權利,你要放棄,我尊重;是義務,不點名,又是我們學校傳統的自由校風。我更不屑用點名來綁住你們的腳,卻留不住你們的心。如果你頂真認為課上得太無聊,太無用,也許去看場電影、讀本小說,都更有收穫,那麼我該深刻檢討,怎堪虛擲你的青春;如果你是起不了床、有衣服要洗,或者任何理直氣壯的個人理由,那是你放棄你的學習機會,是你自己的損失。都成年人了,該由你自行負責,我何必在意?
我從不以點名為要脅,但是,你必須把考試考好,告訴我,你不上課,照樣學到了東西,不然我會自責失職,沒有盡到一個老師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
雖然,最終,我還是妥協、心軟,調整了考試的成績,讓它占七成,再不及格,就沒有蹺課,甚至從不來上課的任何藉口。就像那個老學生,後來一直懇求因為他工作有多忙,這一科成績對他有多重要,要我網開一面。我當然不能因為他不認識我而當他,如果,那份報告有夠精彩,我還真服氣,可惜的,那竟是份抄了教科書的目錄表。再忙,沒人逼你來選課,更沒人要你來進修,人生是要做許多選擇的,不能樣樣都要,如果也讓他蒙混過關,我如何對得起那張得來不易的教授證書,又怎麼向那些真正披星戴月,認真紮實的老學生們交代。
每當望著你們一張張聰明秀氣的面孔、青春洋溢的打扮、活潑大方的舉止,真有得天下英才而教之的滿足。不出幾年,也許馬上,你們就是國家社會的砥柱、棟樑,又是我輩多大的希望之所寄。
因此,你們的目中無人、唯我獨尊、全然顛覆舊社會的禮教秩序,正是你們追求獨立、自由,卓然不群的後現代表現。我們不是主張學校教育為學生而存在的人本精神,學生有犯錯的權利嗎?因此,腳踏車可以橫放在路中央;上課遲到理所當然;進了教室是為了和同學事情沒交代清楚,一會還要走的,所以站著說說,也不必坐下了;下了課,不顧別班在幹嘛,大聲喧鬧,因為下課休息是我的權利;課堂上不論是吃遲到的早點、還是提前的午餐,早就見怪不怪;考試不作弊是傻瓜;請願,老師不支持是背叛學生利益,天下無不是的學生,以後犯了校規,不得退學、開除,因為那侵犯了學生的基本受教權!
我絕沒有酸溜溜的嘲諷或責備的惡意。反而我時時在反省,我要怎麼調整,才合乎現代鮮師的規格。每天要換鮮豔的襯衫,配上顏色對比的領帶;每隔五、六分鐘一則有色笑話(還得做上記號,以免重複);在課堂上血脈噴張的評論時事、八卦,宣揚自己的意識型態;三不五時請學生吃飯、打屁;這些不過是雕蟲小技。最要緊的,國家考試要能出題,最好位居要津、人脈廣布、對將來的就職、出路、目前的研究費都有所助益。至少,眼前,要能幫助學生逐字製作共筆,分數要夠養分,否則,不選你的課,更不會選你做傑出教師。老師的升遷、榮辱,多少是由學生操生殺大權的。
我當然不能說,學生都是這樣的,自己當不成傑出教師,只有深自反省外,怎能說是學生的錯呢?可是,所有討好的策略,我一樣也做不到,我既不能提供人參大補帖,有時還不得不做殺無赦的殺手。我尤其痛恨要求學生做共筆,甚至,除了列出書單外,我連指定一本課堂用的教科書(當然更不能是我自己的書),都是不願意、做不到的。
一個大學生,如果連作筆記的能力都沒有,或連這點工夫都不肯下,只要老師許個標準答案,尤其是符合國家考試的答案,還要大家集體來製作,或者就守著一本書來「背多分」,這豈是多年來,我所堅持創新、獨立、批判、包容多元的大學精神,這和坊間的補習班有何不同?事實上,現在當紅的年輕老師,不少曾經是補習班的名師。而,學生從大二,甚至大一開始就上補習班,以考取國家考試為唯一目標,早已不是稀奇的事。這就是當今最火紅的科系。
我無力面對這樣的情境,或許,退出這個戰場,承認自己的不合時宜是最佳的選擇。不過,我心中的鬱卒,恐終生難解。
學生不是全都那樣的,但,太不從眾,難以承受來自自我、家庭和同學間的壓力,就只有從這個領域退出。或許不談特別個案,學生的急功短利,卻是大家都了然於心的普遍現象,也是大人們共同的感慨。這種情況,能一昧的只責怪學生嗎?
除了在職進修的以外,即使是已經成年,在學校混了好幾年的學生,切實的說,大都沒有真實的社會經驗。與成人世界相較,學生們還是最單純的一群,以學校當個實驗場,學習如何做個社會公民,不只老師的身教、言教,社會本身、媒體都是取之不竭的的活生生教材。
社會的急功短利,從政府領頭做起,凡事以鞏固政權、選舉勝利為第一優先。說得也對,丟了政權,還談什麼經世濟民、實踐理想。因此、只見官貪民刁是掏光國庫,法治不彰是黑金當道,民主空洞是民粹至上。連個土石流,無論哪個政府都整治不好,只有眼睜睜的讓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民間,上行下效,有辦法的,債留臺灣,人跑海外;沒辦法的,得過且過,自己利益比什麼都重要。這些都是我們社會教材中最寫實的求生手冊。孩子們怎能不學得到。
場景拉回最有理想形象的校園。落日餘暉中,白髮蒼蒼,佝僂著身軀,踽踽獨行的老教授身影,已不復可見。替代的是,積極進取、企圖心強盛的青年才俊,這正是大學的進步和革新。但這一代教授,既多半是在臺灣的教育文化底下養成,臺灣氣息的品味,勤奮努力,精靈剔透、功利掛帥、好強爭勝……一樣不缺。
因此,在校園中,你可以看到校長、教授的論文是抄襲的;教授間是有門閥的;升等、任用、選校院長,一樣動用行政資源賄賂、黑函滿天飛,一點都不輸給地方的角頭派系。只差沒有動刀舞槍,到底斯文些。即使連中研院院士的選舉也牽扯多少世俗的人情關說。
再不,長袖善舞,攀附援引,充分發揮古人學而優則仕的功力,政治上靠攏主流,骨子裡,和權力者緊密結合;外相上,開明、溫和、理性兼具,更要和媒體維持良好關係,那麼,不管政黨如何輪替,都是永遠的當紅炸子雞。
再不,就要生財有道,會包計劃,當然這也需要人脈雄厚,廣結奧援,一年十來個都不嫌多,反正可以養活一大堆學生助理,由他們來為教授成就著作等身的功名,也是更上層樓的資本。總之,除了別傻乎乎的去作違逆主流和當道的事,不管用什麼方法,不能做個明星教授,在社會上是沒什麼價值的。
大學教育改革十年,從民間發軔,到被政府收編,大學是越蓋越多,量已大到門戶洞開,品質卻每下愈況。主事者腦袋裡想的都是怎麼籌錢,怎麼創收,最後成就了部長、次長的貪瀆。成人的世界只有愧對年輕的孩子。
我親愛的學生們,屋外陽光正熾烈,生命是那麼的美好。即將,你們都是社會的中流砥柱,你們的價值就是主流價值。那麼,勇敢的衝破成人世界的腐臭藩籬,鄙棄這些大人們的惡質行徑。更犯不著有樣學樣,落得個卑微猥瑣,還是去開創出你們自己的美麗人生吧!
至於分數,我還是只有說抱歉,是你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時候了!
祝大家暑假快樂,秋後,讓我們都能有嶄新的人生!


摔跤還比不摔好?!

這個炎炎盛夏,對我可是個多事之秋。
先是和學校的紛爭,雖自覺理直氣壯,但總是擾人心意,還有很受辱的委曲。或許就在心緒焦慮下,在浴室摔了一跤,把左手腕摔骨折了。
熬過了最傷痛的時刻,可以環顧候診室的各路人馬,都是傷胳臂摔腿,還有坐著輪椅的。我總覺得別人比我好些,甚至有點羨慕起摔傷腿的人,至少雙手靈活,不像我,只剩一隻手,怎麼上電腦。
台大的王至弘醫生,為了安慰我,就說摔傷手,比摔傷腳好,因為還可以走路;當然摔傷左手就更好,還可以打字。嗯,話是不錯,我果真練就了一指神功。
下次再去,王醫生又說,摔傷比生器官的病好,因為可以預期多久時間一定會好。有點超過哩,然後,我回了他一句,你總不會說摔傷比不摔好吧?他說,正是,摔傷了,可以檢視誰對你比較好?
這太拗了,真阿Q。不過還挺讓人窩心的。
回神想想,這年輕醫生真是可愛,這樣的醫病關係,不正是多年來醫學界的前輩和好友,像金傳春教授他們所大聲疾呼的醫學倫理嗎?我雖然稱得上是健康的,但小毛病也從沒斷過,所接觸過的這輩年輕醫生,大都醫術精湛,態度也都親切謙和,很令人信賴。臺灣,這些年來,雖然在公議題上,有太多的紛亂對立,但是,在私領域裡,人和人間的對應關係,卻讓人覺得越來越有質感,可以交換心情、相互取暖,很是幸福。
真的,從不同的窗口,看見的是不同的風景。摔傷當刻,心頭浮上的是,這是該來的挑戰,所有的折騰,只有承擔。當痛澈心扉的時候,心裡想著的卻是慘遭橫禍的邵曉鈴(台中前市長胡志強之妻,在英國時和她交往頻繁)。我這算得了什麼,比起來,不過皮肉之傷而已。那時還沒有蘇麗文(臺灣跆拳道選手)的故事,不然,我一定也會以她來安頓自己。觀受是苦,於苦得解脫,果不其然。
因為傷了,再急的性子、再快的步伐,都是枉然。在校園中,永有法師常要我放慢腳步,也愛慕她的柔言細語,卻總是火性急躁,魯莽粗氣的。這回,已由不得自己的任性,索性關了手機、丟了時鐘,過個閉關於家中的閒散日子。也順應時潮,做個不修篇幅的「乾物女」。
「天道酬勤也罰勤。」是余秋雨的話語。人生病了,還得找個理由來自我安慰,也掩飾自己的無助與無奈。我不能矯情的說,我被逼仄在斗室之中,但終究與外面的遼闊天地不能相比,還有例行的暑假出訪計畫,都已攪亂。然而,一切都得放下,是菩薩賜給我的功課,要讓我在離開校園生活的前刻,能有個自然的轉折。
完全依著身體的感覺作息,小小的叛逆了早經規律化了的節奏。飯來張口、茶來伸手,睏乏了就打個盹,睡不著,就捻燈夜讀,終日讀書寫字,超拔煩囂、不生煩惱,幸福感竟油然而生。人生可以如此隨心所欲,想要踰矩,也無矩可踰,豈不快哉。
有時,調息靜坐,凝聚所有的真氣,運往傷痛處,全心去察覺感受細微抽搐的脈動,由面而線,由線而點,似乎不那麼痛了。彷彿肌骨筋脈都得到了撫慰,而努力的在復原中。每日些微的進步,都讓我欣喜自己仍有強壯旺盛的生命力,還好,還沒老邁衰退得讓自己喪志膽怯。
誰對我最好?排行榜上幾乎難分高下。家人的焦慮、體貼,自不在話下。醫生要用古法把易位的手骨推回去,讓它自行癒合,以避免動刀時,因為緊握著兒子厚實有力的雙手,而能安心的咬牙承受。我眼中的Baby,已經成熟得變換了角色,可以作為我的依靠了。
偶而出門,有些交集,即使是原不認得的陌生人,都會來關心一下,手怎麼了?說是摔的,還真有點難為情,這麼不小心都是自己的錯。老友的呵護就更不用說了,最後看我夠輕鬆的,竟把中華棒隊輸球的責任,都歸咎到我手傷了。我可是得意的說,我和王建民同步,今夏最酷的打扮,絕對是打個石膏,上面簽滿了名,還有我家老狗Happy的手印哩。

毀謗罪釋疑

因為對某人嚴重的誹謗提起告訴,我在本部落格(www.wretch.cc/blog/defenho)的回應中嗅到了一絲不安的情緒,正是所謂的「寒蟬效應」在發酵中。有網友提到要趕快閃人了茲事體大!也許,趁這個機會,對大家做一個誹謗罪的機會教育,讓言論自由的真諦有更好的發揮吧。
在現代,言論自由的領域裡,政治批判性的言論是屬最敏感,具最高度價值的言論,幾乎沒有任何的限制。然而,在言論不自由的社會裡,誹謗罪正是對言論自由,尤其批判性言論,最常使用的箝制手段。
話說回頭,言論自由理論的發展,源自基本人權概念的萌芽。思想家約翰‧米勒(John Miller)等人開始對統治權力,挑戰其正當性,批判其腐化、侵犯了基本人權,終而奠定了民主制度的初胚。當時的極權者,已不能恣意妄為,全無節制。對異議者,只能羅織罪名,利用手中掌控的司法權,加以剷除。誹謗罪於焉而生。
在十六、七世紀,對言論自由的禁制,雖已漸行廢除了事前的檢查制度,但誹謗罪的濫用,正如火如荼。當時的誹謗罪不需經過大陪審團聽審;不能用所言為真實而抗辯。只要有批判,就會入罪,甚至,因為政權太過腐化,講了越真實的話,就構成越大的誹謗罪。
民主越趨成熟,言論自由的價值越受珍惜。誹謗罪的發展已漸漸符合現代的法律正當程序,對公共事務的批判,放寬至極大的幅度。依照大法官509號解釋,誹謗罪目前雖還不能除罪化,但是,只要確信其為真實,就可免除刑責。
換成白話,誹謗別人的人,不需要證明他所說的都是實話。但是,他需要提出證據資料來證明,他有相當的理由,認為他所說的都是事實。也就是說,他沒有誹謗的惡意,他有相當證據以為他說的都是真實的。雖然,後來證明都是假的,基於鼓勵大家對公共事務發言,以免造成寒蟬效應,他是不需負刑責的。
舉個例來說,李登輝說連宋在319的抗爭場合去打麻將了;又如,陳水扁公開說宋楚瑜到美國去見了陳雲林。前者,提不出使他相信「這是真的」的資料;後者,貴為總統,國家所有安全資料都掌控在他手中,他明知消息是假的,還要大肆渲染,誹謗汙衊的意圖已不容抵賴,最後都要負上刑責。不過,提告人為了避開高門檻,害怕打輸官司,其實都走民事訴訟的路線,只要求道歉和賠償。
另外,像邱毅和一大堆名嘴,身上幾乎都背著一拖拉庫的誹謗官司,能否成罪,也端賴上述的條件能否滿足。大致上,他們都很容易舉出能使自己確信為真實的資料,所以少有因評論而負刑責的。至於,邱毅入獄,是因為衝撞高雄地檢署,卻不是因為誹謗罪。正印證本文所要傳送的概念,對公共議題的討論,是有很寬幅度的空間的。另有一例,值得參考。就是呂秀蓮嘿嘿嘿的誹謗案,也是民事訴訟,避開了509號解釋的地雷。這個案子《新新聞》所以會輸,是用錯了攻防策略。被告堅持是呂親自打電話給他的事實,並有錄音帶及通聯記錄為證。結果在庭上,拿不出錄音帶,還說通聯記錄被原告銷磁了。這就擺明了是捏造事實,製造新聞、明知而故意的毀人名譽。如果《新新聞》自始就強調是別人告知,有許多當時呂秀蓮密謀兵變的客觀觀察,足以使其相信嘿嘿嘿之事為真,為了保護第三人,堅守新聞倫理,拒不透露消息來源,說不定還有勝訴機會哩!
這次南華校方,在電視及平面媒體上,說我的不續聘案,經過了三級三審,還有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與事實完全不符,就是公然說謊。何況,這不是政治案件,是對個人名譽的汙損,不適用寬鬆的入罪條件,那就和某人一樣,等著到法庭再辯解吧,屆時,可不要說是我吞沒了證據喔。
再以我們部落格上這個案子來檢證。
某人可能是教師,至少是學校中人,應該瞭解大學教師資格取得的艱辛過程,卻以極譏諷的口吻,大肆汙衊;俸給是國家制度,也作為謾罵的題材;沒在我課堂上觀察過,竟信口開河的批評我上課內容等等不一而足。不知某人要如何提出使其確信這些謾罵都為真實的證據?這時候,又會產生一項有趣的,但卻十分弔詭的套套邏輯,那就是,如果能使其相信為真,顯然其智力、學識甚至心理狀態都已出現狀況,恐不堪再為人師。如果提不出這樣的證據,就要擔負刑責。只要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就符合教師法第十四條不續聘的條件了。
一個堂堂博士出身的大學教師,不懂維護學術尊嚴,不知學術自由為何物,自我作賤為老闆的雇工,是他自甘墮落,我們只有悲憫。但,把所有大學教師都拖下水,要和他一樣被踐踏,就很可恨了。
至於,他所用的詞彙,諸如:冥師、其心可誅、隨便教教、混水摸魚、嘩眾取寵、竊學、得了便宜還賣乖、沽名釣譽等等,不勝枚舉,這等罵街的言語,法律上叫做libel pese.不待舉證而自明,不像「回教徒面前吃豬肉」那般迂迴、間接。罵人直接用髒字,是連舉證都不再需要,可認定為;以文字傳播的加重誹謗罪了。
依我個人的法律見解,509號解釋,「確信其為真實而免責」的原則,只適用於公共事務的討論,尤其是對傳播媒體。因為,一則要鼓勵媒體勇於討論,監督公務,揭發弊端;二則,媒體總要搶獨家、頭條,又有時間壓力,誹謗除罪是趨勢,未來將以鉅額的民事賠償來取代。
言論自由的價值多元化以後,範圍更不止於公共事務。一方面鼓勵資訊的表達和流通,另一方面,又要同時兼顧個人名譽和隱私的維護。雖然,言論自由的價值更具有優越性,但在個人主義高張的社會裡,私人的名譽和隱私,也同樣具有憲法保障的價值,是不能輕忽的,對私人的誹謗,將不同於公共事務,條件反而更趨嚴謹。所以,言論再自由,也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放縱無羈。純屬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即使證實為真實,也要閉緊嘴巴,不得逞口舌之快。
只是,公與私的尺度,往往很難拿捏。任何公共事務都靠「人」在執行。只要涉及公務,個人的隱私,就受擠壓,越大的人物也就越沒有了隱私。君子坦蕩蕩,自有現代新解。但,人格不能被謀殺,則上自國家總統,下至市井小民,盡皆一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人格尊嚴的維護,是作為一個「人」最核心的價值。
誹謗罪能否成立,除了上述的特別要件外,最根本的是先要具備三個構成要件:一、被誹謗的人,業經很清楚、很明確的被認定是某
特定的人。譬如,某人在本落格裡,指明罵的是賀老師、賀○○,並非我要對號入座,在南華實在也找不出第二個,那就很特定了。二、要對不特定的多數人散布這些汙衊性的言論。本部落格現已累積三萬多人次,來自四面八方的人瀏覽,當然已符合這項要件。
三、要有詆毀他人名譽的故意。此點已詳細闡釋如上。網路世界是科技帶給現代人最大的禮物。它帶來的不僅是無往弗屆的便利,更重要的是提供了公平的、廣泛的言論空間。突破了過去只有極少數,能掌控媒介載體的階級才有發言權的局限,使民主理念更有機會實踐。
我們這一代何其幸運,能活在人類文明變易的當下,享受在網路上快意馳騁,去實踐自我、追求真理、甚或發洩情緒的好處。就理當珍惜這塊園地,呵護它健康發展。那麼,遵守網路規範,就是網路人最基本的義務。
網路版主既提供了這個空間,就負擔總其成的責任。一來要維護網友的言論自由;二來要保持園地的乾淨合度。記得吧,yahoo楊致遠,就因洩漏了作者身分給中國當局,害
了那名記者下牢獄,不但全球嘩然,給予嚴厲譴責,最終賠了鉅款,才告平息。但yahoo的聲譽受損卻是無可挽回的。
所以,眾多網友們,不必心生寒蟬,盡情的在網路世界揮灑吧!唯有大家關心、參與公共事務,臺灣的民主才會走得更紮實。誰敢像某人一樣,不知自律自愛,就交由網路警察去處理吧。

以上內容節錄自《賀德芬在學術圈的隨想絮語》賀德芬◎著.白象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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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德芬

在台灣政治社會轉型的八○年代,賀德芬教授投身各項改革運動,一九八七年在台大組織「教授聯誼會」,主張校園自主、教授治校,掀起改革浪潮,她曾是野百合學運重要成員、倒扁總部發言人,也是媒體觀察基金會的創辦人。
賀教授在學術上成績斐然,在法律學院中開創著作權法、性別與法律及傳播法規;尤其,在著作權法領域,從觀念推動、協助立法到學術研究,並出任台大科技法律中心第一任主任,勘稱為國內著作權法的啟蒙者。賀教授除對高等教育的改革極盡全力外,對媒體改革也十分用心,除參與公共電視的設立,並曾創立「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力謀媒體生態之改善。

著作
勁草文集
1.《疾風勁草:著作權的風雨歲月》(華藝)
2.《著作權法論文集:著作權的基礎磐石》(華藝)
3.《著作權法論文集:著作權的實務個案》(華藝)
4.《匍匐在高教改革的路上》(華藝)
5.《賀德芬在學術圈的隨想絮語》(白象)

《著作權面面觀》(幼獅)
《點滴在心頭:一個法律人的關懷》(幼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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