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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林少軒
類 別:人文科普
出 版:白象文化
出版日期:2010年3月
語 言:繁體中文
I S B N :9789866453809
裝 訂:平裝
定 價:NT$240
狀 態: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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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美利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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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教科書和媒體,帶著批判和質疑,檢視美國不讓說或刻意迴避的歷史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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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序 / 導讀
試 閱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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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治這個領域在台灣已經發展了很多年的時間,但是我們在知識保存方面的發展,仍然停留在史前時代,仍舊使用口述的方式在分享知識。除了少數的學者與研究生曾經間歇性地留下少數的書籍與文獻之外,大部分真正實際參與學生自治的學生們所留下的文字資料,幾乎停留在自身對於學生自治內涵與想法的論述。如果學生會實際運作所需要的概念與知識,普遍沒有文字的紀錄與傳承,那麼新上任的學生會幹部們,將只能在一堆學長姐所留下的資料夾之中,試圖建立起自己對於學生自治的想法與圖像。如此,我們又怎麼能夠期待學生自治這個領域能夠有所發展呢?
本書作者利用近一年的課餘時間,搜集資料,並綜合過往的經歷,將自己在學生自治這個領域的體會、經驗與想法累積成文字。本書的前半段介紹學生自治的內涵、學生會與學生自治的關係、以及學生會與學生自治目前遭遇到的危機,希望能夠讓讀者對於學生自治的理論與現況能夠有初步的了解。本書的後半段則對於學生會實務運作的幾個工作重點進行討論或說明,其中包含學生會組織架構、運作、財務、年度工作計劃、活動內涵與價值、活動實例、校務參與、以及學生權益工作等議題。冀望藉由本書的發行傳閱,能夠對國內學生自治組織的運作與傳承有所助益。
更多內容請看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9866453809.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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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
學生自治是一個非常特別的世界,事實上,它就存在於你我的身邊。然而,大多數的人,雖然聽過學生自治這個名詞,卻對它十分陌生。學生自治的世界就好像是破舊地圖裡所記載的島嶼們,散布在廣闊的海洋中,等待著人們划著小艇誤闖或探尋……撰寫這本書的目的,在於試圖喚起學生自治領域內,對於知識保存的重視。學生自治這個領域在臺灣已經發展了很多年的時間,但是我們在知識保存方面的發展,仍然停留在史前時代,仍舊使用口述的方式在分享知識。除了少數的學者與研究生曾經間歇性地留下少數的書籍與文獻之外,大部分真正實際參與學生自治的學生們所留下的文字資料,幾乎停留在自身對於學生自治內涵與想法的論述。如果學生會實際運作所需要的概念與知識,普遍沒有文字的紀錄與傳承,那麼新上任的學生會幹部們,將只能在一堆學長姐所留下的資料夾之中,試圖建立起自己對於學生自治的想法與圖像……
初稿完工之時,恰逢臺大、師大遭逢四六事件六十週年;成書之時,恰逢野百合學運二十週年。每當我為本書寫作,翻閱過往學生自治的文獻資料時,當年發生的故事與前人的身影皆彷彿穿越時空,依稀在側。或許時間沖淡了人們對於這些歷史的記憶,不過這些早年前輩的貢獻與付出龐大成本的犧牲真的不該被人們所忽視,更不該被現在的學生自治夥伴所遺忘。希望往日的老前輩若能見到此書,能夠對臺灣學生自治的發展感到一絲欣慰,至少目前仍有一群學弟妹在學生自治的領域中堅守崗位,並持續散播著一些屬於年輕人的理想與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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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學生自治的法理基礎
本文選擇以法律作為介紹學生自治的開頭,而不以介紹學生自治的精神或功能作為開始,其實乃是一種對於現實的無奈,因為時至今日,無論是師長或學生,對於學生自治內涵的闡述其實相當分歧,甚至因此產生衝突。在任何一個眾聲喧嘩的領域,當彼此理念大相逕庭之時,法律時常被寄望成彼此都能相互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或者被當成一種較為客觀的分析工具。縱然有關學生自治的某些法規,在規範邏輯上之效力與所生之實效仍然充滿爭論。但是我們仍然期待法律能夠發揮一些該有的社會機能。
如果我們說,自主性是高等教育殿堂中最長久的傳統之一,應該並不為過。即便我國的大學精神,在形成的過程中充滿著歷史波折,但終究持續朝向多元開放與民主化的腳步持續前進。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括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大學法第一條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上述法條與解釋文,是學術自由的法理基礎,是大學自治的來源。
當我們了解「大學自治」的來源之後,下一個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是:「怎樣才算是真正的大學自治?」在任何一所大學裡面,至少包含了教授、職員,以及學生這三種不同身分的族群。那麼,應該由誰來享有大學的自治權呢?我認為:「身為大學的每一分子,都應該共同享有大學的自治權。」
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按學術自由與教育之發展具有密切關係,就其發展之過程而言,免於國家權力干預之學術自由,首先表現於研究之自由與教學之自由,其保障範圍並應延伸至其他重要學術活動。研究以為屬於教學與學習範疇之事項,諸如課程設計、科目訂定、講授內容、學力評定、考試規則、學生選擇科系與課程之自由,以及『學生自治』等亦在保障之列。」這證明學生自治亦為憲法所保障。
……
——節錄自《踏入學生自治的世界:學生會理念與實務筆記》;林少軒◎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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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軒
學歷: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研究所(2008-)
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2004-08)
經歷:教育部「學生自治及公民教育實踐政策諮詢小組」召集人(2008-09)
教育部「學生自治及公民教育實踐政策諮詢小組」諮詢委員(2008-)
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諮詢委員(2007-)
臺灣師範大學第十三任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2009)
臺灣師範大學第十一屆學生自治會會長(2006-07)
臺灣師範大學九十八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2009-)
九十七年大專優秀青年(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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