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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書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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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
 

作  者:藍傳盛 著
類  別:宗教哲思
出  版: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4年1月
語  言:繁體中文
I S B N :9786263641228
裝  訂:平裝

定  價:NT$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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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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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序 / 導讀

試  閱

作  者

   
 

◎本冊討論天台、華嚴、律宗、淨土等中國四大顯教;及中國真言、東密、藏密等世界三大密教。
◎透過問答方式,針對疑惑具體解答,最後全面網羅常見問題,呈現完整的佛學知識。
◎書寫明快扼要,但詳實深入,能令學人短期內即有所斬獲,並建立正確的佛學概論。

藍傳盛醫師的本系列作品共有:《佛法三百問》、《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上冊)》、《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中冊)》、《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下冊)》,對佛教各宗做了深入簡出的介紹及探討,是大德居士進入佛法世界的最佳鑰匙。

本系列作品共有六百問,內容實已涵蓋佛法全貌,宛若一部袖珍型佛法百科全書,可供學人查閱及研究之用。內容廣泛完備,舉凡佛法大小乘、印度佛學三系、中國八大宗及藏密等,無不網羅殆盡,並透過一問一答,完整呈現扼要而且深入的佛學知識,能令學人得以一窺佛法全貌。現扼要而且深入的佛學知識,能令學人得以一窺佛法全貌。

本書為第二集下冊,內容包括86問:
天台宗:215-219問,共5問。
華嚴宗:220-229問,共10問。
律宗:230-239問,共10問。
淨土宗:240-253問,共14問。
中國真言宗:254-266問,共13問。
東密:267-270問,共4問。
藏密:271-300問,共30問。
讓你詳實掌握中國四大顯教,及世界三大密教。


◎代理經銷:白象文化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
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6263641228.pdf

   
 

本套叢書《佛法三百問》共四冊,分別為《佛法三百問》、《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上冊)》、《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中冊)》及《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下冊)》。
前二冊已於先前陸續出版,如今第二集(中冊)及第二集(下冊)也已完稿。
本文即為第二集下冊之序言。
由於第二集中冊及下冊,內容函蓋廣泛,兼且討論深入,尤其於各宗中又分別探討各宗的重要經論,所以全書厚達一千多頁。
為方便讀者閱讀,遂將之拆分為中冊及下冊,分為兩冊出版。
由於全書厚重,內容繁索,寫來倍覺艱辛。
如今總算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完成一套四冊的全部內容。
本冊為第二集下冊,銜接第二集中冊(168-214問),從215問開始,以迄300問為止。
《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上冊)》(已於2023年2月出版),討論至中國唯識宗「150-167問」;第二集中冊從「168問」三論宗起,探討至天台宗「214問」為止;第二集下冊則從天台宗「215問」起,探討至藏密「300問」為止。本書內容包括:
天台宗:215-219問,共5問。
華嚴宗:220-229問,共10問。
律宗:230-239問,共10問。
淨土宗:240-253問,共14問。
中國真言宗:254-266問,共13問。
東密:267-270問,共4問。
藏密:271-300問,共30問。
本套叢書共有600問,全套內容實已涵括佛法全貌。從佛法通論到各論;從印度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從印度小乘到大乘三系之唯識、中觀、如來藏;從印度三系到中國八大宗;最後並兼及東密及藏密。
如前第二集上冊序言中所言,此套叢書有點類似一套「袖珍型」的佛法百科全書,只要學者能讀完整套的佛法內容,則可謂已登堂入室,並能一窺佛法全貌了。
本套叢書除理論知識之介紹外,也非常重視實修的方法。除介紹顯宗的注重「理修」式的修行方法外,也詳細介紹密宗四派並重的「事修」式的修行方法。
佛法雖有很多的修行方法,但總結不外乎戒、定、慧三學。顯教似乎比較側重修慧,修定則較偏重於理修,所以除禪宗的頓悟外,常需經年累月長時間的持續修習,才能一步一腳印,歷經三大阿僧祇劫慢慢證至佛果;而密教的修慧及理論探討或許較不及顯教的深入,但修定則明顯側重以「事修」的實際有效而快速的修習方法,尢其無上瑜伽加入「脈氣明點」的「心氣不二」的修行方法,為顯宗及唐密、東密所欠缺,也是密宗空樂大手印的重要修行依據原理,並以即身成佛為最終修行目標。
然而修習佛法,定慧亟須等持而修。理修與事修也必須並駕齊驅,方不致染犯事修的「著有」或理修的「著空」。故作者愚見以為必須結合顯密二教的各自優點,而避開其缺點(書中有顯密優缺點之探討),以理事兼具,定慧等持而修,方能真正達到「實際上」定慧等持的功效,而期能終證佛果。其實若能修入菩薩初地,實已難能可貴矣!何況也必須「登地」才能成為具德並且具有加持力,而能為芸芸眾生可依靠之上師。
本套書雖討論範圍廣泛,然佛法如斯浩瀚,況作者學疏才淺,尚亟需各方大師大德們的匡正是幸。

   
 

215-1-0.法華玄義的大綱為何?第一節釋名

法華玄義,天台智者大師所著,共有十卷。以五重玄義論述,分別為釋名、顯體、明宗、論用、判教相。
以下分別討論之:
第一節、釋名:釋「法」、「妙」、「蓮華」、「經」
一、釋法:十界之法、十如是之法,包含眾生法、佛法、心法。法有權實,以實相為本。又以三諦圓融論法,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
二、釋妙
(1)跡門十妙
跡中十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行妙。四、位妙。五、三法妙。六、感應妙。七、神通妙。八、說法妙。九、眷屬妙。十、功德利益妙。
釋十妙為五番:一、標章。二、引證。三、生起。四、廣解。五、結權實。
(1.1.)標章者
1.云何境妙?謂十如、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等。是諸佛所師,故稱境妙。
2.智妙者,所謂二十智,四菩提智,下、中、上、上上,七權實,五三智(五種三諦智)、一如實智,以境妙故,智亦隨妙。以法常故,諸佛亦常。函蓋相稱,境智不可思議,故稱智妙。
3.行妙者,謂增數行、次第五行、不次第五行,智導行故,故言行妙。
4.位妙者,謂三草位、二木位、一實位,妙行所契,故言位妙。
5.三法妙者,真性軌、觀照軌、資成軌。謂總三法,縱三法、橫三法、不縱不橫三法、類通三法,皆祕密藏,故稱為妙。
6.感應妙者,謂四句(冥機冥應、冥機顯應、顯機顯應、顯機冥應)、三十六句感應、二十五感應、別圓感應。水不上升、月不下降,一月一時普現眾水;諸佛不來、眾生不往,慈善根力見如此事,故名感應妙。
7.神通妙者,謂報通、修通、作意通、體法通、無記化化通,無謀之權,稱緣轉變,若遠、若近、若種、若熟、若脫,皆為一乘,故言神通妙。
8.說法妙者,謂說十二部法、小部法、大部法、逗緣法、所詮法、圓妙法,如理圓說,咸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言說法妙。
9.眷屬妙者,謂業眷屬、神通眷屬、願眷屬、應眷屬、法門眷屬,如陰雲籠月,群臣豪族,前後圍遶,故言眷屬妙。
10.利益妙者,謂果益、因益、空益、假益、中益、變易益,猶如大海能受龍雨,故名利益妙。
(1.2.)引證者,但引跡文,尚不引本文,況引餘經耶。文云:
(1)「諸法如是相等,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實相是佛智慧門,門即境也。又云:「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相。」即境妙也。
(2)「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又以此妙慧,求無上道。「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唯我知是相。」即智妙也。
(3)「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又云:「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又「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即行妙。
(4)「天雨四華」表住、行、向、地。「開、示、悟、入」亦是位義。「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四方是因位;「直至道場」是果位。是名位妙。
(5)「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大乘即真性,定即資成,慧即觀照,是為三法妙。
(6)「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又「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又「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又「遙見其父,踞師子床。」即感應妙也。
(7)今佛世尊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神通妙也。
(8)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身子云:「聞佛柔軟音,深遠甚微妙。」又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又但說無上道。又已今當說,最為難信難解。即說法妙。
(9)「但教化菩薩」,無聲聞弟子。即眷屬妙。
(10)「現在、未來,若聞一句一偈,皆與三菩提記。」又「須臾聞者,即得究竟三菩提。」又「若以小乘化,我即墮慳貪,此事為不可。」又「終不令一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即利益妙也。
(1.3.)生起者,實相之境,非佛天人所作,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故最居初。迷理故起惑,解理故生智。智為行本,因於智目,起於行足。目(智)、足(行)及境,三法為乘,乘於是乘,入清涼池,登於諸位。位何所住?住於三法祕密藏中。住是法已,寂而常照,照十法界機,機來必應。若赴機垂應,先用身輪,神通駭發。見變通已,堪任受道,即以口輪,宣示開導。既霑法雨,稟教受道,成法眷屬。眷屬行行,拔生死本,開佛知見,得大利益。前五約自,因果具足;後五約他,能所具足。法雖無量,十義意圓。自他始終,皆悉究竟也。
(1.4.)廣釋境,又為二:一、釋諸境,二、論諸境同異。
六境:一、十如是境。二、十二因緣境。三、苦集滅道四諦境。四、真俗二諦境。五、空假中三諦境。六、實相一諦境。
六種次第者,十如是,此經所說,故在初。
次十二因緣,三世輪迴,本來具有。如來出世,分別巧示,四諦名興。從廣至略,次辨二諦。二諦語通,別顯中道,次明三諦。三諦猶帶方便,直顯真實,次明一諦。一諦猶有名相,次明無諦。始從無明,終至實際,略用六種足。
(一)次解十如是法。初、通解,後、別解。
(1)通解者
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名為相。
性以據內,自分不改,名為性。
主質名為體。
功能為力。
構造為作。
習因為因。
助因為緣。
習果為果。
報果為報。
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究竟等。若作如義,初後皆空為等。若作性相義,初後相在為等。若作中義,初後皆實相為等。今不依此等三法具足,為究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實相為等也。
(2)次別解者,取氣類相似、合為四番。初四趣、次人天、次二乘、次菩薩、佛也。
1.初明四趣十法
a.如是相者,即是惡相,表墮不如意處。譬人未禍,否色已彰,相師覽別,能記凶衰。惡相若起,遠表泥黎。凡夫不知,二乘彷彿知,菩薩知不深,佛知盡邊。
如善相師,洞見始終,故言如是相也。
b.如是性者,黑白分性也。純習黑惡,難可改變。如木有火,遇緣即發。《大經》云:「有漏之法,以有生性,故生能生之。」此惡有四趣生性,故緣能發之。若泥木像,雖有外相,內無生性,生不能生。惡性不爾,故言如是性。
c.如是體者,攬彼摧折,粗惡色、心,以為體質也。復次,此世先已摧心,來世摧色。又此世華報,亦摧色、心,來世果報亦摧色、心。故以被摧色、心為體也。
d.如是力者,惡功用也。譬如片物,雖未被用,指擬所任,言其有用。《大經》云:「作舍取木,不取縷線,作布取縷,不取泥木。」地獄有登刀上劍之用;餓鬼吞銅、噉鐵之用;畜生強者伏弱,魚鱗相咀,牽車挽重,皆是惡力用也。
e.如是作者,構造經營,運動三業,建創諸惡,名之為作。《大經》第八云:「譬如世間,為惡行者,名為半人。」既行惡行,名地獄作也。
f.如是因者,惡習因也。自種相生,習續不斷,以習發故,為惡易成,故名如是因。
g.如是緣者,緣助也。所謂諸惡我、我所,所有具度,皆能助成習業,如水能潤種,故用報因為緣也。
h.如是果者,習果也。如多欲人受地獄身,見苦具,謂為欲境,便起染愛,謂此為習果也。
i.如是報者,報果也。如多欲人,在地獄中,趣欲境時,即受銅柱鐵床之苦。故名如是報也。
j.本末究竟等者,即有三義:
j1.本空、末亦空,故言等。又惡果報,在本相性中,此末與本等。本相性,在惡果報中,此本與末等。
j2.若先無後事,相師不應預記。若後無先事,相師不應追記。當知,初後相在,此假「事論」等。
j3.中實理心,與佛果不異。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約「理論」等。以是義故,故言本末究竟等,三義具足,故言等也。
2.次辨人天界十法者,但就善樂為語,異於四趣。
相表清升。性是白法。體是安樂色、心。力是堪任善器。作是造止、行二善。因是白業。緣是善我、我所,所有具度。果是任運酬善心生。報是自然受樂。等者,如前說。
3.次辨二乘法界十法者,約真無漏。
相表涅槃。性是非白、非黑法。體是五分法身。力能動、能出,堪任道器。作是精進勤策。因是無漏正智。緣是行行助道。果是四果。二乘既不生,是故無報。以下說明無報之因:何故發真是果而不論報?無漏法起,酬於習因,得是習果。無漏損生,非牽生法,故無後報。三果有報者,殘思未斷,或七生,或一往來,或色界生,非無漏報也。是故唯九不十。若依大乘,此無漏猶名有漏。《大經》云:「福德莊嚴者,有為有漏。」是聲聞僧既非無漏,不損別惑,猶受變易之生,則無漏為因、無明為緣,生變易土,即有報也。
4.次明菩薩、佛界十法者,此更細開有三種菩薩。
a.若六度菩薩,約福德論相、性、體、力;善業為因;煩惱為緣;三十四心斷結為果。佛則無報,菩薩即具十也。
b.若通教菩薩,約無漏論相、性。六地之前,殘思受報;六地思盡,不受後身,誓扶習生,非實業報,故唯九無十。
c.若別教菩薩,約修中道,行次第觀而論十法。此人雖斷通惑,自知有生,則具十法。


‧‧‧  ‧‧‧  ‧‧‧

215-1-1.法華玄義的大綱為何?釋因緣境

(2)釋因緣境
又為四:一、正釋。二、判粗妙。三、開粗顯妙。四、觀心。
(2.1.)正釋
又為四:一、明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二、明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三、明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四、明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
思議兩種因緣,為利、鈍兩緣,辨界內法論也。
1.明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中論云:為鈍根弟子說十二因緣生滅相。
此簡異外道;外道邪謂諸法從自在天生,或言世性,或言微塵,或言父母,或言無因,種種邪推,不當道理。
此正因緣不同邪計,唯是因過去無明顛倒心中造作諸行,能生出今世六道苦果,好惡不同。《正法念》云:「畫人分布五彩,圖一切形,端正醜陋,不可稱計。」原其根本,從畫手出,六道差別,非自在(大自在天)等作,悉從一念無明心出。
無明與上品惡行業合,即起地獄因緣,如畫出黑色。
無明與中品惡行業合,起畜生道因緣,如畫出赤色。
無明與下品惡行合,起鬼道因緣,如畫青色。
無明與下品善行合,即起修羅因緣,如畫黃色。
無明與中品善行合,即起人因緣,如畫白色。
無明與上品善行合,即一心起天因緣,如畫上上白色。
當知無明與諸行合故,即有六道,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等,隨上中下,差別不同。人天諸趣,苦樂萬品,以生歸死,死已還生,三世盤迴,車輪旋火。經又稱十二因緣為十二牽連更相拘帶,亦名十二重城,亦名十二棘園。此十二因緣,新新生滅,念念不住,故名生滅十二因緣也。
料簡者,《纓珞》第四云:「無明緣行,生十二(十二因緣),乃至生緣老死,亦生十二,是則一百二十因緣。初是癡,乃至老死亦是癡。不覺故癡,初亦不覺,至老死亦不覺;癡故生,癡故死。若能覺因緣,因緣即不行,癡不行故,則將來生死盡,名為黠,黠即隨道。」
又十二緣起、十二緣生,為同為異?
此同是一切有為法,故無異。
亦有差別,因是緣起,果是緣生。又無明是緣起(無明是緣起的惑因),行是緣生(行是緣生的業果),乃至生是緣起,老死是緣生。
非緣起非緣生者,無為法是也。《法身經》說:「諸無明決定生行,不相離、常相隨逐,是名緣起,非緣生。若無明不決定生行,或時相離不相隨,是名緣生,非緣起。乃至老死亦如是。」尊者和須蜜說:「因是緣起、從因生法是緣生;和合是緣起,從和合生法是緣生。」
推現三因(愛取有),則說未來二果(生、老死)。推現在五果(識、名色、六入、受、觸),則說過去二因(無明、行)。三世皆有十二支,為推因果,故作如是說。
十二時者,「無明」是過去諸結時。「行」是過去諸行時。「識」者,相續心及眷屬時。「名、色」者,已受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一、歌邏羅,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訶。如是等五時,名「名色」。
「六入」,已生四種色根,具足六入。此諸根未能為觸作所依,是時名「六入」。
此諸根已能為觸作所依,未別苦、樂,不能避危害,捉火觸毒,把刃不淨,是時名「觸」。
能分別苦、樂,避危害等,能生貪愛,不起婬欲,於一切物不生染著,是時名「受」。
具上三受,是時名「愛」。
以貪境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追求之時,起身、口、意,是時名「有」。
如現在識在於未來,是時名「生」。
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於未來,是時名「老死」。
一剎那十二緣者,若以貪心殺生,彼相應愚是「無明」。相應思是「行」。相應心是「識」。起有作業,必有「名色」。起有作業,必有「六入」。彼相應觸是「觸」。彼相應受是「受」。貪即是「愛」。彼相應纏是「取」。彼身口作業是「有」。如此諸法生是「生」。此諸法變是「老」。此諸法壞是「死」。

問:何不說病為支?
答:須一切時、一切處盡有者,才能立為支。自有人從生無病,如薄拘羅,生來不識頭痛,況餘病!是故不立。

問:憂悲是支不?
答:非也,以終顯始耳,如老死必顯憂悲。

問:無明有因不?老死有果不?若有,應是支。若無,則墮無因無果法。
答:有而非支。無明有因,謂不正思惟;老死有果,謂憂悲。又無明有因,謂老死;老死有果,謂無明。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此四若在未來,名老死。如說受緣愛,當知說老死緣無明也。猶如車輪,更互相因也。
欲界胎生者,具十二支。色界者十一,無名色也。無色界有十,除名色及六入。又言具有。色界初生,諸根未猛利時,是名「名色」。無色界雖無色而有名(精神),當知悉具十二支也。

問:無明、行與愛取、有何異?
答:過、現、新(以三世因果而言,無明是前世惑因、行是前世業因,愛取是今世惑因,有是今世業因,生老死是來世果)故,已與果、未與果等異。


以上內容節錄自《佛法三百問第二集(下冊)》藍傳盛著.白象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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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傳盛
一九五四年生,台灣高雄市人。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曾任高雄醫學院內科學講師。
現任藍傳盛診所院長、高雄市政府市政顧問、中華民國高雄醫學大學全球校友總會輔導理事長。
曾任高雄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高雄市高醫校友醫師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監事、台灣家庭醫學科醫學會常務理事。
公餘之暇,獵涉佛學凡二十年,對佛學研究興趣盎然,每每佛書一卷在手,終日啃讀。對佛教各宗均有深入獵涉,本書即對佛教各宗作深入簡出之介紹及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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